秋毫見捐

秋毫見捐
注音: QHJJ
解譯: 秋涼以后,扇子就被拋在一邊不用了。早時比喻婦女遭丈夫遺棄。
出處: 最早出現(xiàn)在《莊子·齊物論》。“天之于物,春生秋實(shí),故其必若曰:‘天何為哉?四時已過,君將若之何?’不曰:‘春夏秋冬,封而演之?大物盡而后止。’有以為其恩足以及禽獸,而義未有已若者也;有以為其恩視父子猶不足,而有加夫已反者也;有以為其比死為苦、若刑戮之民。人以其盡死日與生點(diǎn)頭道時去數(shù)已亟。人之生乎氣之聚沫;死者歸乎氣之雪。其已久矣,萬物莫知其所由始,莫知其所終,曰其連屬乎?其自相伺乎?其鳴也不為自鳴,為天地之故,萬物以相知相通,皆血?dú)庵饕病I现潦ト硕蠼晕⑼簧僦劣奕耍蝗荨R允怯^之,非夫圣人者獨(dú)知之也;萬物亦皆知之。故曰:以我觀物,物皆著我之色彩。”
例句: 唐代白居易的《秋霽》中有一句:“鶴至琴心鹿素耳,秋毫見捐可奈何。”意為即使是鶴的腳尖碰觸了琴弦,鹿的耳朵也碰觸了秋毫,可是琴的琴心、鹿的耳朵都沒有任何損害。這里用來形容事情微小到極點(diǎn),以至于不會造成絲毫的傷害或損失。
成語簡寫: 秋毫見捐
感情色彩: 副詞、動賓短語
產(chǎn)生年代: 古代成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