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首詩大約作于唐玄宗天寶后期。當時的李唐王朝,表面上看似繁榮昌盛,實則內部矛盾重重,政治腐敗。唐玄宗晚年怠于政事,沉迷于聲色犬馬,寵信李林甫、楊國忠等奸佞之臣,使得朝廷上下烏煙瘴氣。斗雞之徒憑借迎合皇帝的喜好而飛黃騰達,而像哥舒翰這樣的武將為了獲取高官厚祿不惜濫殺無辜。李白本有遠大的政治抱負,渴望能在政治上有所作為,實現自己的理想和價值。然而,他在長安期間,雖然曾得到唐玄宗的賞識,供奉翰林,但卻備受排擠和冷落,最終被“賜金放還”。離開長安后,李白四處漂泊,心情苦悶。此時,友人王十二在寒夜中獨酌,懷念李白并寫信給他,李白便寫下了這首詩回復王十二,抒發自己的憤懣和感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