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首詩創作于唐朝中后期,韋應物擔任地方官吏期間。當時社會動蕩,戰亂頻仍(如安史之亂后的各種藩鎮問題),官府事務繁雜,徭役賦稅沉重。詩人身為縣令一類的地方官,深感正直的品格在官場中難以施展,又陷于繁瑣的公務與嚴酷的現實矛盾之中,既同情百姓疾苦,又擔憂自身處境,從而產生了強烈的歸隱意向,故寫此詩寄給友人盧少府,表達內心的苦悶與共同退隱的愿望。
這首詩創作于唐朝中后期,韋應物擔任地方官吏期間。當時社會動蕩,戰亂頻仍(如安史之亂后的各種藩鎮問題),官府事務繁雜,徭役賦稅沉重。詩人身為縣令一類的地方官,深感正直的品格在官場中難以施展,又陷于繁瑣的公務與嚴酷的現實矛盾之中,既同情百姓疾苦,又擔憂自身處境,從而產生了強烈的歸隱意向,故寫此詩寄給友人盧少府,表達內心的苦悶與共同退隱的愿望。